判了!山西大同法院重拳出擊,百余萬高速逃費大案終落法網!
發布日期:2024/7/16 16:33:19 瀏覽: 次
高速公路是現代交通運輸的重要組成部分,對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起到了積極推進作用。在高速公路網不斷擴大、收費方式不斷創新的背景下,仍有個別不法分子企圖通過倒換通行介質(CPC卡)偷逃通行費,非但占不到“便宜”,還要面臨法律的懲罰。
基本案情
2017年11月至2022年5月,張某某組織王某、邱某某、張某某、李某某、趙某、李某、尚某某、郝某某、謝某、楊某、魏某某、秦某、封某、張某、渠某、楊某某、杜某、蔣某等22人,通過套取高速CPC卡、互換高速CPC卡、給貨車懸掛假車牌等方式,組織貨車司機累計偷逃高速過路費1035246.36元,從中非法獲取貨車司機“送車費”813200元。
法院判決
山西省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,上訴人張某某、邱某某、原審被告人趙某、李某某、尚某某、李某、郝某某、謝某、謝某、楊某某、魏某某、秦某某、封某某、張某某、王某某、渠某某、楊某、杜某某、蔣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采用互換高速CPC卡減少實際計費里程的欺騙手段,逃繳高速路通行費的行為,均已構成詐騙罪。原審被告人張某某、李某某、上訴人王某受上訴人張某某雇傭,幫助上訴人張某某完成詐騙的行為,均構成詐騙罪。主犯被告人張某某犯詐騙罪,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,并處罰金二十萬元,責令退賠山西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大同高速公路分公司過路費990591.97元。
法官說法
隨著高速公路網不斷擴大和ETC的普及,一些不法個人動起了歪心思,試圖通過系統漏洞逃繳通行費,于是“跑長買短”“大車小標”“暴力沖卡”等非法偷逃通行費手段層出不窮,逃費形式多樣且隱蔽性強,嚴重擾亂了高速公路收費工作正常秩序,給國家帶來了經濟損失。當前全國高速公路“一張網”運營,智慧高速公路技術全面推廣應用,各類逃費行為無所遁形。本案被告人通過倒換通行卡等手段偷逃高速通行費,自認為隱秘,實則掩耳盜鈴,其行為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。法官提醒廣大車主自覺遵守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高速公路營運管理政策法規,合法按章使用通行卡,切勿心存僥幸,因小失大,對高速通行費動歪腦筋,通過不法手段“節省”路費,最終難逃“路”網恢恢。
相關法律法規
1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六條:偽造、變造或者使用偽造、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、號牌、行駛證、駕駛證的,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,扣留該機動車,處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2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條:【詐騙罪】詐騙公私財物,數額較大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;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;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,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。本法另有規定的,依照規定。
來源:政府法制大同
- 上一篇:媒體關注 | 山西交控打造低成本融資范本
- 下一篇:沒有了